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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毕摩对凉山彝族地区文化和教育的影响

作者:杨欣 陈国保 发布时间:2013-12-20 原出处:广西师范大学 点赞+(
2001年,正是互联网兴起的年代,彝-人-网团队便确立了构建彝族文化数据库的宏远目标,初心不改,坚持走下去。
  【内容摘要】  勤劳勇敢的彝族人民创造了独特的文化,特别是以毕摩文化为代表的祭祀制度是人类文明史中不可忽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其独特而古老的传承体系,在民间广泛流传,直接影响和规定了彝族民众的心理特征、审美观念和价值取向,被认为具有世界文化遗产价值。本文利用收集到的相关文献进行分析研究,从凉山彝族毕摩的来源、职能以及特点入手,探究毕摩对凉山彝族地区文化教育的影响,希望能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凉山彝族地区的文化教育找到一条新的发展之路。
 
  【关键词】  凉山彝族;毕摩;文化 ;教育
 
引 言
 
 在凉山彝族地区流传着这样两句谚语,一句是“君识上百数,臣识上千数,毕识数不尽”,另一句是“君至毕不起身迎,起身反伤君主面”。两句谚语说明了毕摩在彝族的社会中不仅是智慧的化身而且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毕摩对凉山彝族地区社会的影响之大不仅使之成为了彝族人民生活的一部分而且也对彝族人民的教育环境产生了不良后果。目前,学术界对彝族毕摩的研究重在其文化对彝族的影响力以及对其文化的保护。本文旨在研究凉山彝族毕摩对该地区教育的影响,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取其所长,避其所短,在即保护毕摩文化的同时又能够提高该地区的教学质量。
   
一、凉山彝族毕摩的发展历程
 
  毕摩是彝语音译,“毕”为“念经”之意,“摩”意为“有知识的长者”。“毕摩”就是指专门替人礼赞、祈祷、祭祀的人,学界大多称他们为祭司。彝族民众从古至今都认为毕摩是“智者”,是知识很丰富的人,他们识古彝文,掌握和通晓彝文典籍,通过念诵经文等形式和神、鬼沟通,充当人们与鬼神之间、祖先之间的矛盾调和者,并通过象征性极强的祭祀、巫术等行为方式处理人与鬼怪神灵的关系,以求得人丁安康、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所以说,毕摩既是彝族民间宗教活动的主持者和组织者,又是彝族宗教和信仰的代表人物。 
 
  在原始社会晚期父系氏族时期,彝族社会就出现了兹、莫、毕、格、卓五种不同职能的等级:“兹”,本义为“做主”,引申作“首领、头领、酋长”等,相当于“君”,是父系氏族时期产生的没有特权的领袖;“莫”,本义为“见识”,引申作“调解纠纷”或“处理案件”等,相当于“臣”,是自然形成的调解纠纷和执行习惯法的人;“毕”,本义为“念诵”或“朗读”,引申作“祭祀、祝辞、禳解”等,相当于“师”,是从事祭祀执掌神权的人;兹、莫、毕处于构成原始父系氏族的政治阶梯,莫和毕处于同等的社会地位,他们都是协助兹分司众事的执事者。 
 
  到了西汉,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兹和莫利用自身所处的地位用以公化私的手段成了生产资料的占有者,特别是凉山彝族先民进入奴隶制社会以后,兹和部分莫合二为一,并作“兹莫”,其义也变为管理一方凌驾于众人之上的掌权者。在此阶段,作为祭祀的毕摩也是由兹莫担任,实行政教合一的神守制,后来兹莫将“毕”的职业转让于嫡出的支系或“诺伙”支系。
 
  明中叶后,兹莫的实力日渐衰弱,诺伙势力崛起逐渐取代了兹莫的统治地位,原居于统治阶层中祭司地位的毕摩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方面,毕摩已丧失了原先作为兹莫的重要决策者的显著政治地位,经济地位也随之明显下降,司职性质从兹莫时代的专职祭司变为退居乡里,在不脱离劳动生产的前提下兼行毕摩之职;另一方面,毕摩由原来的兹莫担任降由诺伙担任,再降为被统治的“曲伙”也可以担任,并且把兹、诺血统中因血缘关系不纯或低贱者降为曲伙,并让其操纵毕摩职业。
 
  总之,随着时代的不断变迁,在古代原先只有少数人能担任的祭祀工作,在现如今,虽然也并不是人人都能担任,但毕摩的数量已占据凉山彝族人口的重要比例。毕摩的发展既有着中华民族大时代发展的痕迹,但同时由于凉山境内高山阻隔,交通不便的原因,使凉山成为一个绝世的“孤岛”,传统文化在这里得以保留,并以它自己独特的方式延续和发展。
 
二、毕摩的职能与特点
 
  (一)毕摩的职能
 
  1.主持祭祀
 
  在以祖先崇拜为核心的彝族文化发展史中,毕摩的这种祭祀主要以宗族或者家支为单位来进行。祭祀的对象包括图腾、神圣自然物及各种神灵。毕摩所作祭祀仪式可分为送灵、作祭、节期祭祀、唤魂送魂等。这些仪式在民间也是最常见的。送灵仪式是同宗子孙给逝去的先辈举行的送灵归祖大典,作为子辈对父辈的一种神圣的义务,以一代送一代为最高荣誉,故彝人不论贫富,均举全力俟以一定的时间举行。
 
  2.禳灾祛祸
 
  鬼神的信仰直接产生了各种以禳灾祛祸为目的的仪式。凡彝人遇疾病或灾祸时,如时运不顺、疾病缠身、庄稼歉收、妻儿死亡、牲畜瘟疫、身体欠佳、遇邪事异兆、噩梦等,往往认为是神灵不佑、鬼怪邪魔作祟,因此,仪式中必然先请毕摩占算,经占卜后请毕摩行各种攘拔仪式。
 
  3.治病疗疾
 
  在没有专门的医职人员的彝族社会,毕摩不仅是宗教仪式的主持者,也是天然的医生。他们不仅要熟悉宗教礼仪,也要学习一些传统的医药知识,识得不少药方。在毕摩仪式中,也有一些是专门以治病为目的的,毕摩经典中就有相应的药方记载。由于巫化的因素,这种彝医药方,更多的用于祖妣亡灵献药治病。在现实的仪式中,毕摩的蒸疗、针刺、沸油洗身、熏疗术、敷疗、吹伤口、喷酒等,都是以专门的治疗疾病为目的的,只是由于彝族将疾病归因为神灵不佑的观念,决定了其治疗仪式充满浓厚的巫术色彩。
 
  4.占卜
 
  彝族是一个凡事占算的民族,不论临敌、出征、丧葬、择日、结婚、合盟、播种、病灾、狩猎、搬迁、建房、出行、贸易、口角、噩梦、邪事异兆等,首先都要以占卜扣算日子等形式,问明神意,而后作出决断。
 
  5.主持诅盟
 
  历史上,彝族民间盛行盟誓之术,且重要的事项须由毕摩主持。彝族盟誓是在毕摩主持下,当事的双方或多方订立誓约的一种巫术形式。彝族生活中无论是分宗联姻、联合对敌、宗族合盟,还是个人间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由双方或多方订立誓约,以结同心。盟誓分为两种,一种是人与人之间的盟誓,另一种是人与祖先神灵之间的盟誓。
 
  6.诅咒
 
  诅咒是彝族人邀请毕摩对自己不满的或者憎恶的对象所采取的一种“非常”措施,比如当一个人家的牲畜被偷了,彝族人认为这不只是偷牲畜那么简单,而是对这家的侮辱和不尊重,所以做这一法事意在捍卫尊严。诅咒也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例如被偷了一头牛邀请毕摩来诅咒,需要用很多牲畜来念咒,意在用这些牲畜的鲜血来祭奠,希望贼人也有同样的下场。但是现在诅咒这一法事活动很少见了,因为如果一个毕摩的毕术不够,使得毕摩不能诅咒了贼人,那么反而会伤害毕摩本身和主人家本身。因此,只有被受伤害的主人家,受伤害的程度大,而且不能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的情况除外 。
 
  7.神判
 
  彝人对因财产、盗窃等引起的纷争和疑难问题,若用彝族习惯法无法判断是非曲直,就请毕摩借助于神的力量,择日进行神明裁判,以断讼狱。毕摩神判的主要方式有沸水捞物、嚼米,捧铧口、打鸡等。
 
  8.传播知识
 
  从形式上看,毕摩传播其文化主要通过其仪式,而这种仪式通常表现为与鬼怪神灵交通。然而,究其毕摩文化丰富的内涵来看,却包罗万象,涵盖着彝族文化的方方面面;从历史上来看,毕摩文化知识传播过程,实质就是民众与毕摩之间通过仪式行为来传递、交流的过程。一方面毕摩收集、整理民间文化成果,创造和丰富了毕摩文化;另一方面毕摩文化的传播,必须建立在民众这个接受群体基础之上,以仪式形式回到民间,接受民间的检验。没有民众群体的接受,便没有意蕴深厚的毕摩文化。因此,毕摩们作仪式的过程,就是将毕摩文化知识传播于民间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拓展和巩固毕摩文化空间的过程。
 
  (二)毕摩的特点
 
  1.特殊的信仰
 
  毕摩的信仰与普通民众的区别在于,毕摩信仰神灵的目的主要在于祈求神灵保佑他们能够顺利的完成各种各样的仪式。所以,要成为一个毕摩就必须要有相应的的神灵护佑。这类神灵主要是毕摩神和护法神。其实所谓的毕摩神就是毕摩家族的先祖神。因为毕摩的职业大多是代代相传的,毕摩特别重视对自己有血缘关系的祖先的信仰,因此,每行仪式,必先诵《颂毕-毕谱》以续家谱,歌颂著名毕摩祖先的业绩。此外,对超越家族的毕摩大师的信仰也是毕摩信仰的重要内容,如创造法器具的阿都尔普、维勒丘布,改革仪式制度的特毕渣姆、昊毕始祖等等。同时,毕摩们也将天神、地神、日神、月神、风神、雨神、雷神、树神等各路神灵列入自己的保护神之中。
 
  2.约定俗成的宗教制度
 
  (1)热爱神职,尽忠职守。
 
  要求毕摩在情感上加深对神职工作的热爱,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急仪式主人所急,忧仪式主人所忧,对仪式活动认真负责,所以,有人称“毕摩是中国社会种最具有敬业精神的人”。
 
  (2)平等对待约请,不能嫌贫爱富
 
  无论面对的是什么样的仪式主人,都要以同样的责任尽心尽责地做好仪式。
 
  (3)遵守毕约,诚实守信
 
  毕摩被认为是解人之忧,救人之危的职业,因此,无论路途如何崎岖艰险,天气如何恶劣,不管家中有何等重要的事情缠身,只要接受了邀请,就必须按时前往,所以一组谚语道“请毕,不至者可以杀”。
 
  (4)尊重同行,互相学习
 
  彝谚道“在知识面前,毕摩不分大小”,在仪式中相互学习,切磋毕技是毕摩的传统。
 
  (5)举止端庄,行为纯正
 
  要求毕摩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谈举止都要显示出超凡脱俗的特性,以表现毕摩的神圣,获得神灵的认可和人们的信任。因此,毕摩忌说脏话,禁嘴碎,禁搬弄是非。如果嘴不牢,泄露别人秘密,将被民众和同行不齿。同时,严禁打杀灵掌类动物,如虎、熊、狗、猫;严禁有偷盗行为,严禁在两性关系上的不严肃,禁止在仪式期间有性生活,严禁在仪式中酗酒,对仪式不负责任。
 
  (6)吃苦耐劳
 
  外出行毕,往往或风餐露宿,或日夜兼程,除了按时前往外,遇到连续几天活十几天的大型仪式,必须日夜奋战,不能因累而放弃仪式。
 
  (7)不贪钱财
 
  毕摩的毕酬有一定的规定,大多数仪式除了规定的牺牲头和皮属于毕摩外,毕摩是不取报酬的,可以免除,但不得多索取,否则将被民众与同行所不齿,而逐渐失去地位。
 
  3.继承方式
 
  在毕摩内部有一套严格的“毕阶莫阶”,译成汉语为毕摩职业的传承制度。这一制度有两层含义。
 
  第一,在彝族中“兹、诺、曲”即土司、黑彝、白彝三个等级的家族都可以从事毕摩职业。但是在任何一个等级中不是所有的家族都可以从事毕摩职业的,例如在九龙彝族中白彝家族有一百多个,而可以从事毕摩职业的家族只有几个。一个家族能否可以从事毕摩职业,不是个人选择的,也不是别人推荐的,而是历史形成的。也就是说,从古代起家族中有人从事毕摩职业,并且一直传承到今天的家族才能从事毕摩职业。例如据说九龙县三娅乡的沙马曲毕即沙马毕摩的祖先是古代彝族著名毕摩雅古书补。
 
  第二,在毕摩职业的传承上有严格的制度,多数情况是儿子继承父亲的职业,其次是爷孙相传或者叔侄相传,最多也只能在本家族内传,不能传给别的家族;在本家族内也传男不传女。这是因为彝族实行严格的家支外婚,女子长大以后要嫁到别的家族家去的。他们认为,毕摩职业是一种神圣的职业,应当严格限制在本家族内部传承延续,使本家族永远保持毕摩世家的社会地位。毕摩职业传男不传女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据有关资料记载,毕摩这一宗教职业产生于彝族父系氏族公社时期,受到父权制的影响比较大,认为作为毕摩这样神圣的职业应当由男性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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