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服饰中的宗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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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我国西南地区的彝族,长期居住在海拔2000米以上的山区,20世纪中叶前尚停留在奴隶制社会。在长达千年之久、封闭而传统的社会中,形成了古朴而独特的服饰风貌。而彝族的服饰,在彝族文化中更具宗教特色。
在彝族服饰中,毕摩服饰和苏尼(男性)、莫尼(女性)服饰是彝族原始宗教文化中最直观而重要的,毕摩和苏尼、莫尼特殊的身份和地位,决定其服饰标记和样式的特殊性
彝族的服饰,多姿多彩,风格独具。历史上,由于彝族支系众多,居住分散,因此,各地服饰区别明显,样式各异,并带有浓厚的地域色彩。彝族人民在其文化发展中保留着许多彝族固有的文化传统。同时也反映出不同民族文化互相影响、互相渗透的情景,显示出彝族人民千百年来在美学、宗教、哲学及习俗等方面所形成的传统。
彝族宗教至今仍基本上处于原始信仰阶段,其内容是多元化的,作为彝族文化体系一部分的彝族服饰毫无例外地积淀了彝族原始宗教的内容。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彝族民间形成了以祖先崇拜为核心,集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灵物崇拜为一体的原始宗教信仰。重要的仪式活动一般由毕摩和苏尼或莫尼来主持。在彝族的信仰中,毕摩和苏尼是人与鬼神之间的媒介,他们通过经文、仪式或生活中的各种象征形式,为人们提供宗教服务。在以万物有灵为基本认识观、祖先崇拜为主体信仰的彝族社会体系中,毕摩曾是最早的政教合一的统治者,亦即汉文献中所称的“鬼主”。随着历史的变迁,毕摩逐渐退出统治舞台,在民间成为祭司。苏尼则是无文字时期的原始宗教文化的代表。在远古时期,毕摩与苏尼、莫尼曾集巫、祭于一体。
毕摩服饰作为宗教信仰的物化标志,能集中、综合地体现彝族的原始信仰和民族文化,并折射出彝族的审美意识
以毕摩文化为代表的彝族文化,是一种独具异彩的古老的民族文化。毕摩作为毕摩文化的主要创造者,不仅掌握知识文化,同时具有主持宗教礼仪活动的权力,是人与神的媒介。毕摩服饰作为宗教信仰的物化标志,能集中、综合地体现出彝族的原始信仰
毕摩是彝语音译。“毕”是念经诵咒的意思,“摩”是对有知识的长老的尊称。毕摩是古代彝族社会中的一种职业,一般都是由男性世袭继承,个别也有拜师授业的。毕摩不仅是彝族专门掌管文书、主持宗教仪式者,还身兼数职,如教师、军师、医师和法官。同时,他们还是创造文字,撰写、收藏彝文经典,通晓彝族历史、天文、地理的知识分子,是彝族宗教信仰的代表人物以及各种宗教仪式的主持者和组织者。毕摩的主要职责和活动是应请为人招魂、安灵、送灵、祛灾、占卜、择吉日、合婚以及对因财产、盗窃、口角而发生的纠纷进行神明裁决等。
毕摩的头饰别具一格,称为毕髻,用布帕缠绕出柱状,雄踞于额顶,向上突出显示其特殊的身份。有正式资格的毕摩一般都有几顶法帽。毕摩作法时戴的法帽,彝语称之为“毕罗波”或“呗嘎兰”,是毕摩权力的象征。毕摩的法帽有几种,一种是用竹、藤、篾混编而成的斗笠,为双层,顶高20厘米,上敷一层黑色的薄毡。用薄木板做7至9个小鸟状物,间布于中间;下层织成无数六角形花眼,或织成7至9个螃蟹状。两侧分别悬挂着一对鹰爪饰带,其长约45厘米。饰带分两部分,上部为黑布制成,绣有彝族传统的花纹,深沉古朴,并缝缀有玉石、银、滑石等制成的饰物;下部为黑丝带。另一种法帽是毕摩在祭祖时戴的黑毡笠,毡笠上布满用银片制成的日、月、鸟、蜘蛛等图案。还有一种毕摩的法帽称为“虎眼神笠”,彝语称“毕尔拉略”。这种神笠一般也用竹篾编制而成,只是在笠尖上套着以黑色毡片或纯白羊毛制成的圆形小帽,每作一次送灵仪式,便加一层毡子,其层数越多,表示毕摩的法术越高超,所以彝语谓之“神笠毕晃晃”。
编制毕摩的法帽要选择吉日,而在一个月中,只有一天吉日,吉日一过,就得等下一个吉日才能继续编制,所以,一顶法帽至少需要一年半的时间才能编制而成。
法帽下面的鹰爪也不是随便用的,必须经过严格的挑选和一定的宗教仪式。鹰的种很多,但只能用岩鹰的角爪。捕回凶猛的岩鹰,带回去为它做清洁法事,再祭祖灵后,方可制成法器。在大型咒仪上,毕摩还要在项上戴一个专用的“护咒项圈”——以一对野猪牙联结制成的护身神物,取其凶猛无敌之势,来帮助毕摩驱邪镇鬼。
毕摩的服饰多以青黑色为主,一般素雅无纹饰,显得庄重大方。毕摩法衣为一种特制的斗篷,与帽饰等物相配套,分羊毛斗篷、丝绸斗篷和棉麻斗篷几种,有黄、红两种颜色。丧事祭祀时穿黄色,婚嫁喜事时穿红色。在祭祖时通常要穿马尾毛披风。马尾毛披风是用40匹好马的马尾编织而成,乌黑发亮,为彝族服饰中的精品。
在一些重大的仪式上,有钱的毕摩还要披银蓑衣,据说具有护佑主人之神力。它由数百片银片穿缀而成。当代的毕摩,在任何场合下做法事,都改穿黑色的棉麻长衫和披上披毡,挎网状经书袋。这种经书袋,彝语称“海可”,轮廓像毕摩经书中所画的龙,尾部似蛇尾。用两根绳子交错编成,一般由毕摩自己编织。
苏尼、莫尼为巫师,他们的地位低于毕摩,主要承担禳灾驱鬼的任务,以巫术与鬼神“打交道”
彝族有苏尼和莫尼,产生于较近的年代,也是一种早有的社会职业,其作用为驱邪撵鬼和占卜活动。苏尼和莫尼均不识经文,不懂经书。
苏尼、莫尼与毕摩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毕摩必须经人传授,懂彝文,诵经书,通过广泛的学习,掌握有关的知识和学问,所执祭的仪式一般是关系家族、家庭、个人的重大事件,地位较高。苏尼和莫尼则是来自“神授”,不懂经文,无需学习,只承担禳灾驱鬼的任务,地位和受尊敬的程度远远逊于毕摩。但在另一方面,特别是在一些具体的仪式和活动中,两者又有一定的联系。苏尼或莫尼作法有时需要毕摩协助才能完成,毕摩作法有时也需要苏尼或莫尼辅助。更有一些仪式,既可由苏尼或莫尼主持,也可由毕摩来完成。还有个别人,既是苏尼,又是毕摩,两者兼而任之,彝语称作“尼毕其”。
苏尼和莫尼的法具是一面带柄的双面山羊皮鼓,彝语叫“格则”,形状为圆形,直径30厘米至40厘米,厚约15厘米至20厘米,内装铁砂,柄上雕有“龙嘴”,附上各色布条和3个小铜铃,配有弯形鼓槌1根。
苏尼或莫尼在作法事时,左手持鼓,右手握鼓槌,先盘腿座于火塘旁,借“阿萨”(鬼魂)附体,以“阿萨”附体的身份击鼓、诵词,双目微闭,抖动全身。其后从地上起身至堂屋中央狂呼乱跳、转圈。有的在转圈时,口刁死羊旋转,有的点燃火把顶于头上转圈,还有的赤脚踩在烧红的铁具上或燃烧后的柴禾上等等,颇具神秘色彩。
苏尼和莫尼的服饰相对简单得多,材质一般以麻布和棉布为主,款式一般与所在地区彝族的常装相同。苏尼作法的特点是神灵附体,借苏尼的身体作法。不管是苏尼还是莫尼一般都将其头发梳成许多小绺,以便在作法时能随身体的舞动而飞舞,以增加通神的本领和神秘感。羊皮鼓是作法时重要的法器,此外野猪牙也是莫尼最喜欢佩戴的灵物之一。(王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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